去年6月4日凌晨,“夜猫子”孙某刚结束上网,从网吧回家,手机上突然收到了一个验证码。紧接着,好朋友封某给他打来电话,让孙某把验证码转发给他。
发过去后,孙某后知后觉地想,“”封某不会用我的手机做什么坏事吧?“”刚想到这,孙某的手机又响了:叮咚!您有249.5元进账。这个时间点,谁会转钱过来?疑惑的孙某给封某打了个电话。
孙某知道这笔钱来路不正,可面对诱惑,他还是没把持住,坚持让封某带他一起发财。封某答应了,孙某很快返回了网吧,在封某的指使下,两人一起完成了一次盗窃。
当天下午,“发了财”的封某带着孙某去换新手机,封某出手大方,花了13500给自己买了两部苹果手机,还花了5500元给孙某也换了一部。
当天下午,这家游戏公司发现平台数据被人篡改,立即报警。
西湖区检察院认为,封某、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其中封某犯罪数额巨大,孙某犯罪数额较大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遂将两人依法提起公诉。
好兄弟、好朋友应该一同走正道,这下好了,都进去了。

